

【通用名称】艾伏尼布,拓舒沃
【英文名称】Ivosidenib,TIBSOVO
【剂型规格】250mg薄膜衣片,每瓶60片
【生产厂家】老挝联合制药Alliance
【医保类别】国家医保乙类(2025版),协议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
艾伏尼布是中国首个获批的IDH1抑制剂,也是全球唯一获批单药及联合方案用于IDH1突变急性髓系白血病(AML)和胆管癌的口服靶向药物。
【适应症与医保报销范围】
1. 急性髓系白血病(AML)
新诊断AML:与阿扎胞苷联合,或单药,用于≥75岁或因合并症无法接受强化诱导化疗的成人患者(IDH1突变阳性)
复发/难治性AML:单药用于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成人患者
2.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(MDS)
复发/难治性MDS:单药用于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成人患者(国内暂未获批此适应症,FDA已批准)
3. 胆管癌
既往接受过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DH1突变阳性胆管癌成人患者(国内暂未获批,FDA已批准)
医保报销范围:目前国内医保仅覆盖复发或难治性IDH1突变AML成人患者。使用前须经NMP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IDH1突变阳性。
【作用机制】首创的IDH1靶向分化治疗
艾伏尼布是一种异柠檬酸脱氢酶-1(IDH1)的口服靶向抑制剂,以远低于抑制野生型IDH1的浓度选择性抑制IDH1 R132突变。
在肿瘤细胞中,IDH1基因突变导致致癌代谢物2-羟基戊二酸(2-HG)的大量积累。2-HG通过干扰细胞正常表观遗传调控,使未成熟细胞持续增殖而无法分化为成熟细胞,驱动肿瘤进展。艾伏尼布通过特异性结合突变型IDH1酶的活性位点,显著降低2-HG水平,恢复细胞内紊乱的代谢通路和表观遗传状态,使癌细胞重新获得正常分化能力——这种“分化治疗”机制迥异于传统细胞毒性化疗。
在IDH1突变的AML小鼠异种移植模型中,艾伏尼布对突变IDH1酶的抑制导致2-HG水平降低,并在体外和体内诱导髓样分化。
【用法用量指南】
标准剂量:500mg(2片250mg),每日一次口服,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。
与阿扎胞苷联合方案:自第1周期第1天起每日口服500mg,阿扎胞苷推荐剂量为75mg/m²,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-7天皮下或静脉给药。
核心服药方法:
整片吞服,不可掰开、压碎或咀嚼
可空腹或餐后口服,但应避免高脂饮食,以免导致血药浓度增加
建议至少持续治疗6个月,为临床反应的发生留出充分时间
每日固定时间服药,以维持稳定的血药浓度
漏服与呕吐处理:
漏服且距下次服药≥12小时:尽快补服
漏服且距下次服药<12小时:跳过漏服剂量,次日按时服药
服药后呕吐:不需补服,按预定时间服下一次剂量
【特殊人群与剂量调整】
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/B级):无需调整起始剂量
重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C级):安全性未知,须谨慎评估风险获益
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(eGFR≥30 mL/min/1.73m²):无需调整剂量
重度肾功能不全(eGFR<30 mL/min/1.73m²):数据有限,建议从250mg/日起始并密切监测
老年患者:≥65岁无需常规剂量调整,但需加强合并症和心电图监测
与强效CYP3A4抑制剂联合时减量:如伊曲康唑、克拉霉素等,须将艾伏尼布减量至250mg/日。停用抑制剂后约10天(5个半衰期)可恢复至500mg/日。
【不良反应管理】
最常见不良反应(≥20%):乏力、关节痛、白细胞增多、腹泻、水肿、恶心、呼吸困难、粘膜炎、心电图QT延长、皮疹、咳嗽、食欲减退、肌痛、便秘和发热。最常见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血红蛋白降低、电解质水平异常和肝功能指标升高。
需要特别关注的严重不良反应:
1. 分化综合征(黑框警告,可致死)
这是IDH抑制剂特异性的、最需要警惕的严重不良反应。最早可在服药后1天、最晚可达3个月后发生
典型症状包括:不明原因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低氧血症、肺部浸润、胸腔或心包积液、肢体肿胀、快速体重增加、低血压及多器官功能障碍
处理:如怀疑分化综合征,应立即开始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和血流动力学监测。若严重体征症状在皮质类固醇启动后持续>48小时,应中断艾伏尼布,待症状改善至≤2级后以500mg/日重启
2. QT间期延长
在临床试验中,艾伏尼布已被证明可延长QTc间期,增加发生严重心律失常的风险
监测要求: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(钾、镁、钙),QTc>480 ms时需干预,QTc>500 ms时应中断治疗,待恢复至≤480 ms后以减量(250mg/日)重启
3. 吉兰-巴雷综合征
罕见但危及生命的周围神经病变。对患者新出现的运动或感觉系统症状(四肢麻木、无力、疼痛、感觉异常)进行密切监测。一旦确诊,须永久停药
4. 白细胞增多与非感染性白细胞增多症
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升高,如果合并分化综合征症状则需积极干预。治疗应遵循标准方案使用羟基脲,如无改善则暂停艾伏尼布
5. 其他需关注的不良反应:肝毒性(定期监测ALT、AST)、感染风险、胚胎-胎儿毒性(妊娠期禁用)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艾伏尼布主要通过CYP3A4代谢,同时诱导CYP3A4和CYP2C9的活性。
强效或中效CYP3A4抑制剂(如酮康唑、克拉霉素、伊曲康唑):可增加艾伏尼布血药浓度,增加QTc间期延长风险。如无法避免联用,需将艾伏尼布减量至250mg/日并加强心电图监测。
强效CYP3A4诱导剂(如利福平、卡马西平、苯妥英):可降低艾伏尼布血药浓度,影响疗效,应避免联用。
QTc延长药物(如某些抗心律失常药、抗精神病药):应避免联合使用;如无法避免,须密切监测心电图。
激素类避孕药:艾伏尼布可降低激素类避孕药的疗效,应使用非激素类替代避孕措施。
【临床疗效】
AML(新诊断,≥75岁或不宜强化化疗) :在III期AGILE研究中,艾伏尼布联合阿扎胞苷组与安慰剂联合阿扎胞苷组相比,死亡风险显著降低,长期生存获益明确。
复发/难治性AML:单药治疗的完全缓解率(CR)达36.7%,中位总生存期9.1个月。联合治疗组中位生存期可延长至24个月,较对照组提升3倍。
复发/难治性MDS:完全缓解率达38.9%,客观缓解率(ORR)高达83.3%,中位总生存期达35.7个月。
胆管癌(ClarIDHy III期研究) :艾伏尼布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2.7个月,安慰剂组为1.4个月(HR=0.37,P<0.0001),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63%。经RPSFT校准交叉治疗的影响后,死亡风险降低51%(HR=0.49,P<0.001),中位总生存期从5.1个月延长至10.3个月。疾病控制率(DCR)为53%(部分缓解2%,疾病稳定51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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